房子没卖出去就离婚该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我们有一套房子还没卖出去。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这房子在离婚时要怎么处理,是先分割再卖,还是等卖了再分,又该依据什么来分,真的很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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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子没卖出去就面临离婚的情况下,对于该房屋的处理需要依据不同情形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像你们没卖出去的这套房子,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大概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能够就房屋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结果来办。比如双方决定先不卖掉房子,而是协商由一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的金额通常是按照房屋当前的市场价值,结合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进行判决。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双方对房屋的出资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来判决。可能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也有可能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拍卖,然后就拍卖所得款项进行分割。 此外,如果房屋还存在未还清的贷款等债务情况,那么债务的承担也需要一并处理。一般来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具体的分担方式也可以由双方协商或者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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