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没有提前30天通知该怎么处理?
我是公司这边的,有个员工突然就说要离职,没有提前30天告知,现在弄得我们工作交接啥的都很被动。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这种情况我们公司该怎么处理呀?能要求员工赔偿损失吗?还是有其他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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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辞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处理方式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没有遵循这个规定,在合同未到期时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违约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因为员工没有提前30天通知,给公司带来了诸如工作衔接不上、业务延误等实际损失,公司是有权要求员工赔偿损失的。但公司需要提供具体的证据来证明这些损失。 不过,如果员工虽然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但和公司协商一致,用了其他合法方式结束工作,那么双方只需按照规定把离职手续办妥,员工就不用赔偿公司。此外,如果员工违反了劳动合同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公司带来损失,也必须赔偿公司。 相关概念: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指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 。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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