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买房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目前处于分居状态,现在想买房子,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买的房子在法律上会怎么认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另外,如果后续涉及到离婚,房子又该怎么分割呀?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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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买房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要明确分居期间夫妻关系依然存续。如果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买房,那么该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例如,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一方用工资收入购买的房屋,由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房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房产是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那么房子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例如,一方在分居期间用自己婚前的积蓄购买的房屋,且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购房资金来源,那么该房屋可认定为个人财产。 最后,关于财产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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