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多了不主动退还该怎么处理?
我公司给员工发工资时多发了一笔钱,员工知道后却不主动退还。我不太清楚在法律层面上,对于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途径和办法,看看如何能让员工把多发的工资退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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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首先要了解“不当得利”这个法律概念。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了不当利益,并且给他人造成了损失。在工资发多却不退还这件事情里,员工多拿到的那部分工资就属于不当得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所以,公司作为受损失的一方,有权利要求员工退还多发的工资。 当遇到员工不主动退还多发工资的情况时,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处理。第一步,先和员工进行友好沟通。明确告知员工工资发多的情况,拿出具体的工资核算依据,要求员工退还。大部分员工在知晓情况后会配合退还。 如果沟通没有效果,公司可以发书面通知。在书面通知里详细说明工资多发的金额、核算方式以及要求退还的时间等内容。并且要保留好通知的相关证据,比如快递单号、邮件发送记录等。 要是书面通知后员工还是不退还,公司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交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与员工的沟通记录等。法院在审理查明事实后,会依法判决员工退还多发的工资。如果员工仍然拒不执行判决,公司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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