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连续几个月发多了能否追缴?
我公司给员工发工资时,连续好几个月都发多了。现在才发现这个情况,不知道能不能把多发的工资追回来。想问下从法律角度看,公司有没有权利追缴这部分多发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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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员工工资连续几个月发多了,用人单位通常是可以追缴的。这主要涉及到“不当得利”的法律概念。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在工资多发的这种情况下,员工多收到的工资就属于不当得利。 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在工资发放场景中,用人单位是受损失的一方,员工则是得利人。所以,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员工返还多发的工资。 不过,用人单位在追缴多发工资时,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首先,应该及时发现并与员工沟通,向员工说明情况,提供工资计算的依据和明细,让员工清楚知晓多发工资的事实。如果员工对多发工资的数额等存在异议,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协商解决,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证据。 同时,用人单位也不能采取不合理的手段进行追缴。比如,不能通过克扣员工后续工资的方式一次性追回全部多发工资,这种做法可能会违反《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规定。如果与员工协商不成,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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