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如何鉴定为无效?


要鉴定购房合同是否无效,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判断,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编造虚假情况来骗对方签合同;胁迫则是用威胁等手段强迫对方签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这种欺诈、胁迫行为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合同就是无效的。 其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也无效。这是指合同双方为了自己的私利,合起伙来损害别人的利益。比如卖家和买家勾结,故意压低房价来逃避税费,损害国家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再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同样无效。这种情况表面上看合同是合法的,但实际上是为了达到非法的目的。比如以房屋买卖的形式掩盖洗钱的目的。虽然《民法典》没有明确这一情形,但在司法实践中,会根据行为的实质和目的来认定合同无效。 另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也是无效的。如果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那就是无效的。比如在购房合同中约定进行非法活动的内容。《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后,如果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会被认定为无效。这里强调的是“强制性规定”,是必须遵守的法律要求。比如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和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合同就是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要鉴定购房合同是否无效,需要仔细查看合同内容和签订过程,对照上述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对合同效力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