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后历史遗留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在企业改制后,历史遗留劳动关系的认定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通俗来讲,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支付报酬这样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在认定企业改制后历史遗留劳动关系时,有以下一些关键要点和法律依据。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还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认定。一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这些记录是很重要的证据,如果企业曾经给员工发过工资、缴纳过社保,那就很能说明存在劳动关系。二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这些证件是劳动者为该企业工作的直接证明。三是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是考勤记录。企业的考勤记录可以显示劳动者的工作出勤情况,也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五是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他员工的证言也可以作为旁证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此外,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劳动关系的承继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这就意味着,即使企业改制了,原来的劳动关系并不会因为改制而轻易消失,新的企业需要承继原来的劳动关系。 总之,企业改制后历史遗留劳动关系的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的证据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如果遇到具体的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