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地拆迁中,如何认定唯一住宅?

我家房子面临征地拆迁,想知道自家房子能不能被认定为唯一住宅。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认定标准,像以前有过房子后来卖了现在只有一套住的这种情况算不算?还有相关认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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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征地拆迁中,唯一住宅的认定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从房屋所有权及居住情况判断。如果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没有其他的住房,仅购买了一套用于居住的房屋,这种情况一般可认定为唯一住宅。例如,一个三口之家一直没有自己的房子,后来买了一套用来居住,此套房屋通常可被认定为唯一住宅。 其次,若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曾经拥有过住房,但现在已经没有了,重新只购买了一套住房用于居住,也可认定为唯一住宅。比如,原来有一套房子因某些原因卖掉了,之后又买了一套自住的房子。 再者,当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有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如商铺等),但没有居住用的房子,之后购买了一套用于居住,该套住房可认定为唯一住宅。 从法律依据及操作层面来说,认定主要依据房屋权属证书和权属档案来确定房屋的性质和面积。如存在争议,可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性质确认,并向房产测绘机构申请面积鉴定。依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测绘结果需确保准确,否则可能导致拆迁过程中的权益受损。认定被拆迁房屋用途时,主要依据仍是房屋权属证书或审批手续。若两者均无法提供,则应根据当地特殊规定进行处理。例如,在处理过程中,应首先查阅相关证书,如无证书则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确保获得合理补偿和安置。 另外,像广西柳州市出台了《关于在征地拆迁中对无证“唯一住宅”认定及补偿安置的指导意见(2021年修订)》,其中所指的无证“唯一住宅”,是指在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内,对符合分户建房条件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合法的用地、建筑审批手续或房屋产权证件,在拟征地公告发布前或下达(含会议下达)土地预(代)征通知前建造的,为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其家庭成员唯一专门用于居住的砖混结构或砖木结构的住房。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规定,要结合当地政策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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