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遗嘱的情况下如何将房产继承给子女?

我父母之前立了遗嘱,打算把房子留给我。现在他们已经离世,我想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把房子顺利过户到我名下。我不太清楚具体流程,也不知道要准备什么材料,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有遗嘱时房产继承给子女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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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有遗嘱的情况下,将房产继承给子女,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要确认遗嘱的真实性与有效性。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只有有效的遗嘱才能作为房产继承的依据。 接着,前往被继承人(父母)户籍地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开具死亡证明。这一步是为了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以及被继承人的死亡事实。 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外销房至市公证处)进行继承权公证。办理继承权公证时,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继承人身份证件等。如果遗嘱是经过公证的,那直接提交遗嘱公证书;若遗嘱未公证,就提交遗嘱原件。公证处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可能还会要求继承人进行现场确认或补充相关证据。当公证处确认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后,会出具继承公证书,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 最后,申请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应为继承人,需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遗嘱公证书及接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文件。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无误后,会变更房产登记,将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在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上可能会有细微差异。在办理过程中,可以提前咨询当地的公证机构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确保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顺利完成房产继承过户。 相关概念: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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