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不在了如何继承房产?


当父亲不在了,房产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是遗赠扶养协议,如果父亲生前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且对方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那么在父亲去世后,房产就按照协议由对方继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就是说,只要协议合法有效,就优先按照协议来处理房产。 其次是遗嘱继承,要是父亲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就按遗嘱的安排来继承房产。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可以获得房产。同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比如父亲在遗嘱里明确表示房子留给你,那就能按此继承。 最后是法定继承,如果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假如房产是父母的共同财产,要先把母亲那一半分出来,剩下的才是父亲的遗产进行继承。各继承人可以协商决定遗产的分配,通常是平等分配。要是房产不好分割,也可以采用折价、补偿或者共有的方式处理。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