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厂房等无形资产如何清算?
我自己开了家小公司,现在经营不下去要破产了。公司有厂房这些无形资产,我不太清楚该怎么对它们进行清算,也不知道要走什么流程,担心处理不好会有法律问题,想问问厂房等无形资产在破产后到底该怎么清算?
展开


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对厂房等无形资产进行清算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律规定和程序。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无形资产的概念,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厂房虽然是有实物形态的,但这里强调的可能是厂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等。对于厂房等无形资产,管理人会对其进行全面的清查和评估。 清查的目的是确定无形资产的权属、范围、状态等情况。评估则是要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一般会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按照相关的评估准则和方法进行。评估的价值会作为后续清算分配的重要依据。 之后,管理人会根据评估结果,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处置和分配。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厂房等无形资产变现所得,会按照这个顺序依次进行清偿。 在整个清算过程中,债权人会议起着监督作用。债权人会议有权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等。如果债权人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处置等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出,要求管理人作出解释或重新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