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时个人该怎么谈判?


当公司进行裁员,员工与公司进行谈判时,以下几个方面需要着重考虑。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原因,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的情形。而经济补偿则是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金钱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所以,员工首先要确认公司的裁员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如果不符合,那就是违法裁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在谈判前,员工要整理好自己的工作年限、工资情况等相关证据。谈判过程中,员工可以先心平气和地和公司沟通,了解公司裁员的原因和计划。如果公司属于合法裁员,员工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公司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比如,你在公司工作了三年,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支付给你3×5000 = 15000元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是违法裁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5000×2 = 30000元的赔偿金。此外,员工还可以和公司协商其他权益,比如未休年假的补偿、奖金结算等。如果谈判过程中遇到问题,员工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