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工伤医疗待遇该如何认定?


职业病工伤医疗待遇的认定是一个严谨且重要的事情。首先,要知道什么是职业病,简单来说,职业病就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岗位的特殊情况而患上的生理或者心理疾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些目录和标准是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的。 认定流程方面,一般是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如果职工认为自己得了职业病,首先要进行职业病诊断,可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拿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另外,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同时,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相关概念: 职业病: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岗位特殊情况造成的生理或心理疾病。 工伤认定: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用于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相关费用的专项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