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了中介费又不想租房子了,该怎么退钱?
我看中了一套房子,给了中介中介费,可之后因为一些原因不想租了。我现在很发愁,不知道能不能把中介费退回来,也不清楚该通过什么方式去退,有懂这方面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说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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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给了中介费后又不想租房想退钱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能否退钱以及如何退钱。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中介费的性质。中介费是在中介为我们提供了相关服务,比如介绍房源、促成租赁交易等之后,我们支付给中介的费用。从法律角度来说,中介和我们之间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如果中介已经按照约定促成了我们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那么从法律规定来看,中介的主要义务就已经完成,我们一般是需要支付中介费的。不过,如果我们和中介签订的合同里有关于这种情况的特殊约定,比如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即使促成合同成立,在我们不想租房时可以退还部分或全部中介费,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 要是中介没有完成全部的服务义务,比如没有如实告知房屋的重要信息,或者在促成交易过程中存在欺诈、隐瞒等行为,导致我们签订合同后不想租房了,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种情况下,我们有权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甚至可以要求中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想要退钱,我们首先要和中介进行友好协商。把不想租房的原因和中介说明,看看能否达成退款的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我们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中介存在过错的证据、合同等,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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