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已经抵扣了对方要重新开发票怎么操作?
我公司之前收到的发票进项已经抵扣了,现在对方说要重新开这张发票。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操作,是我们这边先做些什么,还是对方直接就能重新开呢?很担心操作不当会带来税务问题,希望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
展开


当进项已经抵扣而对方要重新开发票时,操作步骤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概念。进项抵扣就是指企业在购买货物、劳务、服务等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可以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等应缴纳的增值税中扣除,从而减少实际缴纳的税款。重新开发票则是因为原发票可能存在错误、退货等情况,需要开具新的发票来替代原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购买方需要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具体来说,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销售方接收到购买方上传的《信息表》并通过校验后,根据《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开具完红字发票后,销售方就可以按照正常的开票流程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给购买方。购买方取得重新开具的蓝字发票后,就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正常的进项抵扣等账务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整个操作过程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确保发票信息的准确和税务处理的合规。如果操作不当,可能会导致税务风险,比如进项税额不能正确抵扣、多缴纳税款等问题。因此,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的税务顾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