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对方已抵扣但需冲红该怎么办?
我给客户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那边已经完成抵扣了,可现在因为一些业务变动,这张专票需要冲红。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是我这边直接处理,还是要客户配合,想了解下详细的处理流程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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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专票对方已抵扣但需要冲红时,这涉及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冲红的处理流程。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概念。增值税专用发票冲红,简单来说,就是对已经开具的错误发票进行更正处理,冲减原来的发票金额和税额。在对方已经抵扣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来操作。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第一步,由购买方也就是已抵扣专票的一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购买方不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这是因为购买方已经进行了抵扣,其进项税额已经在税务系统中有记录。上传《信息表》后,系统会自动校验信息的准确性,校验通过后,会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 第二步,购买方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红字专用发票是销售方根据《信息表》开具的,其内容与原来的蓝字发票相对应,但金额和税额为负数。购买方需要用红字专用发票来冲减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 第三步,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后,要相应冲减自己的销项税额。 在整个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要确保各个环节的操作准确无误,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要求进行。如果在操作过程中出现错误,可能会导致税务申报异常,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和正常经营。如果对具体操作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以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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