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如何取消夫妻一方的名字?
我和爱人共同拥有一套房产,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想把房产证上我爱人的名字去掉,只留我一个人的名字。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也不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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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证上取消夫妻一方的名字,通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一种是婚内房产更名,另一种是离婚析产。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这两种方式。 婚内房产更名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房产证上一方的名字去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要进行婚内房产更名,首先夫妻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财产约定协议,明确该房产归一方所有。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财产约定协议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更名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但通常不会涉及到税费。 离婚析产则是指夫妻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可以凭借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更名手续。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可直接依据这些法律文书办理更名。在办理离婚析产更名时,同样不需要缴纳契税等税费,但可能会有一些手续费。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在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之前,建议您先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更名手续能够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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