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房子离婚时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我们有一套还在分期的房子。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房子会怎么分配,是按出资比例,还是会考虑其他因素,想了解下法院在判决分期房子归属时,具体会依据什么标准,怎么保障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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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分期房子的判决,法律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则。 首先,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其中就可能包括婚姻期间购买的分期房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当涉及分期房子的判决时,会先尊重双方的协议。如果夫妻双方能就分期房子的分割达成一致,那法院会按照协议来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从出资情况看,如果房子是夫妻二人共同出资购买,通常会倾向公平分割。可能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另一方获得相应经济补偿。要是一方在购买中承担主要出资责任,法院可能会更关注这一方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有几种常见方式。比如一方愿意接受房产,另一方放弃,获得房产的一方需向对方支付一半房产价值作为补偿;如果双方都希望保留房产,可通过竞价决定所有权归属,出价高者得;若双方都不愿意接受房产,那么可以将其出售,所得款项均等分割 。这里所说的“房屋净值”,是指离婚时该房产在市场上的实际价格(以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所提供的评估值作为主要参考),减去尚未偿还的贷款本金后的余额。对于未偿还部分,一般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 相关概念: 房屋净值:离婚时该房产在市场上的实际价格(以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所提供的评估值作为主要参考),减去尚未偿还的贷款本金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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