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该怎么做呢?

我所在的单位最近打算解除一些劳动合同,但不太清楚具体的操作流程和相关要求。想了解不同情况下,比如员工无过失、经济性裁员以及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形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分别需要遵循哪些步骤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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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 **协商一致解除**: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就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 **无过失性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者有过错情形下的解除**: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具体可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单位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 **通知工会及送达通知**:无论哪种解除情形,单位都应当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同时,要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送达给劳动者,通知书中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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