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子女继承房产过户至一人该怎么做?


多个子女继承房产后过户至一人,是指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其遗留的房产由多个子女共同继承,而后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将该房产的所有权转移到其中一个子女名下。 从法律上来说,首先要确定房产的继承方式。继承方式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而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房产由某个或某些继承人继承。 如果是法定继承且多个子女要将房产过户至一人名下,通常需要其他有继承权的子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放弃继承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之后,所有继承人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在公证过程中,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公证处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权的合法性,然后出具继承公证书。 拿到继承公证书后,继承人可以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无误后,将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到指定的继承人名下。 如果是遗嘱继承,持有遗嘱的继承人需要向其他继承人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其他继承人对遗嘱没有异议,同样可以按照上述办理继承公证和房产过户的流程进行操作。若其他继承人对遗嘱有争议,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法院会对遗嘱的效力进行审查,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凭借法院的生效判决,继承人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