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我租了个商铺做生意,可最近周边环境变化大,生意特别差,实在经营不下去了。我想单方解除和房东的租赁合同,但不知道该怎么做。我很担心直接和房东说会引发纠纷,也不清楚法律上允不允许我这样做。想了解下,我要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才能合法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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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就是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一方单独终止合同的效力。在法律上,单方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约定解除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双方事先约定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合同里写明,如果租赁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租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当这些约定的情形出现时,有解除权的一方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则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解除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例如,租赁的房屋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严重受损无法继续使用,租客就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另外,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比如,租赁的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像墙体严重裂缝、电路老化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等情况,租客也能单方解除合同。 如果要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解除权人需要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比如发送挂号信、电子邮件等,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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