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情形下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吗


在违法分包情形下,工伤保险责任不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 通常来讲,按照一般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和自己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时,单位承担相应工伤保险责任。这是基于正常的劳动雇佣关系,就好比你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给你交保险,你受伤了公司按规定负责。 但是,当出现违法分包的特殊情况时,情况有所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明确指出,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举个例子,A公司承包了一个项目,它违法把部分业务分包给没有用工主体资格的B个人,B个人聘请的C员工在工作中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即便C和A公司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A公司也得承担C的工伤保险责任。 这么规定主要是为了最大程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让职工在工作受伤后能得到应有的救治和补偿,不至于因为复杂的用工关系和违法分包问题而权益受损。同时,这也约束用工单位要合法合规进行业务操作。 如果实际用工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依然可以向实际用工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要是实际用工单位拒绝承担责任,职工能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承担责任。并且,实际用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旦职工发生工伤,除了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比如罚款、责令改正等。 相关概念: 违法分包:指的是违反法律规定把承包的业务分包出去的行为,常见的有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等情况。 工伤保险责任: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所需要承担的一系列法律责任,包括支付医疗费用、给予工伤待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