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和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我是一名实习生,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想了解下我和公司之间算不算存在劳动关系。不清楚法律上对于实习生和公司的关系是怎么界定的,是只要实习就算有劳动关系,还是有其他条件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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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实习生和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对于实习生而言,如果是普通高校的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实习生和公司一般不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大学生利用寒暑假到企业进行短期实习,主要目的是积累实践经验,并不以就业为目的,且不接受企业的长期、稳定管理,通常就不会认定为劳动关系。 然而,如果实习生已经毕业,且以就业为目的到公司实习,接受公司的管理,按照公司的安排提供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且该劳动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那么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例如,毕业生拿到毕业证后进入公司实习,公司对其进行考勤管理、安排工作任务并发放工资,这种情况下就很可能构成劳动关系。 所以,判断实习生和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关键在于看是否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以及实习生的身份和实习的目的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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