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城镇房屋租赁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租了套城镇的房子,房东突然要提前解约,还不想按合同赔违约金。我想了解下城镇房屋租赁司法解释里,关于这种情况是咋规定的,还有其他相关的权益和义务是怎样的,想弄明白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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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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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房屋租赁司法解释全称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司法解释是为了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在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方面,解释规定了哪些情况下合同是有效的,哪些是无效的。比如,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这一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效力的基本规定来进一步细化城镇房屋租赁领域的情况。 关于房屋装饰装修问题,司法解释也有明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不同情形分别处理。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在房屋转租方面,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也是为了平衡出租人和次承租人等各方的权益。该司法解释为城镇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提供了详细的法律依据和裁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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