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冷静期30天超过三天是否还有效?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了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结果因为有事耽搁了,超过了3天没去办理后续手续,想问下这冷静期还有效吗,还能继续办理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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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程序里,冷静期是一个重要环节。离婚冷静期指的是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给予双方30天的时间来慎重考虑是否真的要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冷静期是30天,而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超过了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这个期限,比如你超过了三天,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之前的离婚申请流程就终止了,如果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程序。所以,超过三天后原本的离婚申请流程中关于领取离婚证这一环节就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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