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三个月后再去仲裁是否有用?

之前工作时受了工伤,已经过去三个月了。和单位在赔偿等方面有些矛盾,现在想去申请劳动仲裁,又担心时间过去这么久会不会没用了。想了解工伤三个月后再去申请仲裁到底还行不行,会不会影响自己拿到应有的赔偿 。
展开 view-more
  • #工伤仲裁
  • #仲裁时效
  • #工伤赔偿
  • #劳动争议
  • #法律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三个月后再去仲裁是有用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的。 简单来说,只要从你知道自己工伤权益受到侵害到现在没超过一年,去申请仲裁都是在时效范围内的。三个月的时间并没有超出一年的时效,所以不会因为这个就不能去仲裁或者导致仲裁无效。 不过要注意,仲裁时效可能会出现中断或中止的情况。如果在这三个月内,因为你向单位主张过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过权利救济,又或者单位同意履行赔偿义务等原因,仲裁时效会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要是因为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导致你不能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会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