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否分终局仲裁和非终局仲裁?
我在处理一个商业纠纷时,考虑通过仲裁解决。但不太清楚仲裁的类型,听说有终局仲裁和非终局仲裁,想知道是不是真的这样区分,它们之间有啥不同,对我解决纠纷有啥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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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是分终局仲裁和非终局仲裁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一下这两种仲裁的含义、特点以及法律依据。 终局仲裁,简单来说,就是仲裁裁决作出后,这个结果就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就像盖了一个‘最终章’,当事人一般不能再就同一纠纷向法院起诉或者再次申请仲裁。终局仲裁能让纠纷迅速得到解决,节省时间和成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而非终局仲裁则不同,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给了当事人更多的救济途径,让他们有机会通过法院来重新审视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所以,终局仲裁和非终局仲裁在效力和后续程序上有明显的区别,当事人在选择仲裁方式和面对仲裁结果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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