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发放工资税务局认可吗?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老板,一直以来都是用现金给员工发放工资。最近听说税务局对工资发放形式有规定,有点担心用现金发工资会不会不被税务局认可,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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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发放工资这种方式税务局是认可的。在法律层面,并没有禁止企业使用现金发放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里强调的是“货币形式”,现金属于货币的范畴,所以从法律规定的工资支付形式上来说,现金发放工资是符合基本要求的。 不过,企业在采用现金发放工资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相关规定。从税务合规的角度来看,企业要确保工资发放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准确性。企业需要有完备的工资核算记录,比如工资表,上面应详细记录员工姓名、工资金额、工作天数等信息,并且要有员工的签字确认,以此来证明工资发放的事实。同时,企业要按照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不管是现金发放还是其他方式发放工资,达到纳税标准的,都要进行个税申报和代扣代缴。如果企业通过现金发放工资,却没有合理的记录和申报纳税,税务局可能会对工资支出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产生质疑,进而开展调查。若发现企业存在逃避纳税等违法行为,企业将面临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甚至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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