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后在家中猝死,单位有责任吗?


在员工下班后在家中猝死的情况下,判断单位是否有责任,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这个概念。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而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员工下班后在家中猝死,通常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一般不符合上述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所以,从工伤认定角度来看,单位大概率不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不过,如果单位存在过错,比如安排员工过度加班,导致员工身体过度劳累从而引发猝死,这种情况下,单位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单位的过度加班安排如果与员工的猝死存在因果关系,就可能构成侵权,需要对员工家属进行相应赔偿。另外,在一些地方可能有相关的政策规定,即便不属于工伤,单位也可能需要给予员工家属一定的非因工死亡待遇,比如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救济金等。总之,员工下班后在家中猝死,单位是否有责任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