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合法?


拆迁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得了解拆迁房。拆迁房是因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一般来说,如果拆迁房有合法的产权证明,并且可以上市交易,那么签订的买卖合同通常是合法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只要买卖双方就拆迁房买卖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合同,并且不存在法定的无效情形,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如果拆迁房在交易时还不具备合法的产权证明,或者根据政策规定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上市交易,那么签订的买卖合同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在某些地方,拆迁安置房在取得房产证后的一定年限内(通常是3到5年)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这种情况下签订的买卖合同可能会因为违反了相关政策规定,被认定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买卖合同违反了关于拆迁房交易的强制性规定,就可能面临无效的后果。 此外,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种情况下,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所以,判断拆迁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合法,要综合考虑房屋的产权状况、交易政策以及合同签订过程等多方面因素。在进行拆迁房买卖时,建议买卖双方了解清楚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