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仲裁必须要解除劳动关系吗
最近和公司在一些劳动权益方面有分歧,考虑去申请仲裁。但我还不想这么快就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就想知道要是去申请仲裁的话,是不是就必须得先解除劳动关系才行啊,想具体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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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劳动仲裁时,并非必须解除劳动关系才能提出仲裁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多种劳动争议,都适用本法来申请仲裁。这些争议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这意味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只要出现上述这些争议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而不一定要先解除劳动关系。比如,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在不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就工资支付问题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再比如,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方面的争议,同样可以在劳动关系持续状态下申请仲裁解决。 相关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争议而引发的仲裁机制,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公正、公平的裁决。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时效中断或中止 。 仲裁时效中断: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仲裁时效中止: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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