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能够解除劳动关系吗
我和公司在劳动关系解除这事儿上有分歧,不太清楚仲裁委在这方面有啥权力。想了解一下仲裁委到底能不能解除劳动关系,要是能的话,具体得走啥流程,有啥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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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可以裁决解除劳动关系。在我国境内,关于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这意味着,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能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请求其作出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也就是说,这类纠纷是在法律赋予仲裁委处理权限内的。 不过,仲裁委不会主动去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当事人提出申请。当事人要按照法律规定,向仲裁委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同时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比如,劳动者要证明自己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自己的工作情况等;用人单位则可能要证明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等。 仲裁委在收到申请后,会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包括立案审查、安排仲裁员、组织开庭等环节,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地作出裁决。 相关概念: 劳动争议: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因各种权利义务问题产生的纠纷。 仲裁申请: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出的请求,要求其对争议事项进行裁决。 书面仲裁申请: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提交的申请,详细说明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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