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严重违纪解雇通知书未及时送达职工就将其除名是否合法?

我在公司工作,最近公司以我严重违纪为由把我除名了,但我压根没及时收到解雇通知书。我想知道,公司这种没及时送达通知书就直接除名我的做法,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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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公司未及时送达严重违纪解雇通知书就将职工除名是否合法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几个关键法律概念。 首先是“严重违纪”,这指的是员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并且这种行为达到了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而“解雇通知书”,它是公司正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标志着公司做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此外,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从程序上来说,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及时、有效地将解雇通知书送达给员工。及时送达通知书是保障员工知情权的重要环节,员工只有知晓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和理由,才能行使自己的权利,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如果公司没有及时送达解雇通知书就将员工除名,这可能构成程序违法。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审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如果公司能够证明员工确实存在严重违纪行为,但是在送达解雇通知书的程序上存在瑕疵,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这种程序瑕疵是否影响到员工的实体权益。如果程序瑕疵对员工的权益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比如员工因为没有及时收到通知书而无法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法院可能会认定公司的解除行为违法,员工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一般情况下,严重违纪解雇通知书没有及时送达职工就将其除名是不合法的。员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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