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隐瞒精神病史入职是否属于欺诈?

我应聘了一家公司,面试时没说自己有精神病史。现在已经入职一段时间了,我担心这样做会不会算欺诈。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隐瞒精神病史入职到底算不算欺诈行为,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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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职欺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判断隐瞒精神病史入职是否属于欺诈,需要从欺诈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来分析。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对于隐瞒精神病史入职是否构成欺诈,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里的关键在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 如果所患的精神疾病并不会对履行工作职责产生影响,或者该岗位对精神健康状况没有特殊要求,那么隐瞒精神病史可能不构成欺诈。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精神病史与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直接关联,用人单位以该病史来决定是否录用劳动者缺乏合理依据。 然而,如果该岗位对精神健康有特定要求,比如从事高空作业、医疗护理等工作,精神状况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等,劳动者隐瞒精神病史,就可能被认定为欺诈。因为劳动者故意隐瞒了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重要情况,诱使用人单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若被认定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该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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