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我父母出资给我买了套房子。我有点担心,这房子到底算不算我和我爱人的共同财产呢?万一日后有个什么纠纷,这产权归属问题就很关键了,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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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断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说,小明结婚后,小明的父母出资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把房子登记在小明一个人的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明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小明和他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那就可以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小红结婚后,小红的父母出资购房,却将房屋登记在了小红和她丈夫两人的名下,此时,这套房子就是小红和她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小张和小李结婚后,小张的父母出资60%,小李的父母出资40%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张名下,若无其他约定,那么小张和小李就按照60%和40%的份额按份共有这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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