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父母把房子以低价格卖给我,离婚时这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父母在我婚后把房子以比较低的价格卖给了我,现在我和配偶感情出现问题可能面临离婚。我就很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到底会不会被算作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呢?想了解下具体是怎么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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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婚后父母把房子以低价格卖给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登记在双方名下,从法律角度可视为夫妻双方对该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离婚时,夫妻双方拥有平等权利进行财产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其次,如果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且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子只卖给自己这一方子女,那么该房产一般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父母与子女签订相关协议,明确约定此房产仅为对己方子女的单独买卖,并非对夫妻双方的。这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中“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规定精神,因为虽是以低价买卖形式,但父母明确表示只针对一方的意思表示类似于赠与中确定只归一方的情形。 最后,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只是以低价格卖给一方,且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可能存在争议,但一般倾向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等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的资金即使来源于低价买卖,若无明确只归一方的约定,从公平和财产混同角度考虑,可能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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