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金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我有套房子出租出去了,现在和租客在租金上有纠纷。我不太清楚这种关于房屋租金的纠纷,是不是必须得在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还是可以在其他地方起诉呢?想了解下房屋租金纠纷是不是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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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能协议变更管辖法院。在房屋租赁的场景中,判断房屋租金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进一步明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房屋租金纠纷通常是基于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所以房屋租金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的范畴。也就是说,一旦发生房屋租金纠纷,当事人需要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能随意选择其他地方的法院。这是为了便于法院对不动产进行勘查、评估和处理等工作,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和案件的公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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