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丈夫卖掉房子私自拿了钱是否犯法?

我和丈夫婚后买了一套房,写的是他的名字。结果他没跟我商量就把房子卖了,钱也自己拿走了。我想知道他这样做犯法吗?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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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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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这套房子的性质。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房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重大财产的处置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丈夫私自卖掉房子并拿走钱的行为,很可能侵犯了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从法律层面来看,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无权处分。 虽然房产登记在丈夫一人名下,但这并不改变其夫妻共同财产的本质。第三人如果是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三人可以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妻子可以要求丈夫赔偿因擅自处分房屋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如果丈夫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妻子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若妻子选择离婚,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分割卖房款,并要求丈夫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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