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饭店做临时工受伤了是否算工伤?

我在饭店做临时工,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饭店老板说我是临时工,不算工伤,不给我相应赔偿。我就想问问,在饭店做临时工受伤了,到底算不算工伤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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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饭店做临时工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等。 对于临时工而言,如果临时工与饭店建立了劳动关系,虽然可能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那么在工作中受伤就可以认定为工伤。比如,临时工在饭店正常工作时间内,按照饭店的要求进行工作操作时受伤,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若临时工与饭店只是劳务关系,比如按次结算报酬,工作时间不固定,不受饭店规章制度的严格约束等,这种情况下,在工作中受伤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要求饭店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饭店没有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导致临时工受伤,饭店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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