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为帮助同事串岗受伤属于工伤吗
我在上班的时候,看到有个同事忙不过来,就过去帮忙,结果不小心受伤了。我这是串岗去帮忙的,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想了解下到底上班期间为帮助同事串岗受伤属不属于工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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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为帮助同事串岗受伤,通常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工伤认定,简单说就是确定职工受到的伤害是不是因为工作相关原因造成的,能不能按照工伤来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场所”,不是仅仅局限于职工自己固定的岗位,像职工所在的整个车间等从事工作的地方都算。也就是说职工“串岗”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伤害,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并且是因工作原因发生的,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串岗”本身不影响工伤认定。 比如有的职工在自己车间里,看到其他岗位同事忙不过来,影响到整体工作流程,过去帮忙结果受伤了,虽然离开了自己的岗位,但这种帮忙行为是为了工作更好地进行,属于因工作原因。而且只要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即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无责任补偿原则:是指无论职业伤害责任主要属于雇主或者第三人或职工自己,受伤害者都应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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