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时公司不让使用现金支付违法吗
我经常需要出差,最近公司发通知说出差期间不让用现金支付。我平时习惯带点现金在身上应急,现在这样规定让我很不适应。我就想知道公司这种做法在法律上说得通吗?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是怎么判定这件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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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让在出差时使用现金支付,这种做法本身并不违法。 首先,要明确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以人民币支付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这里强调的是,在交易中,收款方不能拒收人民币现金 。 但是,公司不让员工出差使用现金支付,这和商家拒收现金有着本质区别。公司的这一规定更多的是基于内部管理的考虑,比如可能是为了方便统一报销流程、更好地进行财务管理等。它不是在交易场景中作为收款方拒绝接受现金,所以并不违反法律对于拒收现金的规定。 不过,如果在出差过程中,员工因为使用现金支付而遭遇商家拒收,那么商家的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因为商家作为收款方,有义务接受人民币现金来完成交易,除非存在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特殊情形。若遇到商家拒收现金,员工可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保留证据,并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反映,依法维护自己使用现金支付的权利。 相关概念: 法定货币:由国家法律规定强制使用,是国家货币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在本国具有无限法偿能力。在我国,法定货币就是人民币。 无限法偿:指不论支付数额多大,不论属于何种性质的支付,对方都不能拒绝接受。这就保障了人民币在各种交易中的通用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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