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工不加班是否犯法?


在我国,电梯维修工不加班一般情况下是不犯法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加班”的法律概念。加班指的是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在劳动者完成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劳动者继续从事工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这就说明,加班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能强制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有权利拒绝用人单位不合理的加班要求。 其次,法律对于劳动者的休息权是有明确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而《劳动法》也规定了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电梯维修工也享有这些法定的休息权利,他们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拒绝加班,以保障自己的休息。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出现这些特殊情况,电梯维修工可能需要服从安排加班。但即使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报酬。例如,《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