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以前的员工和老板抢生意是否犯法?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后来离职自己创业了,做的业务和老东家有重合,现在老东家说我抢他们生意,要告我。我就想知道,以前的员工和老板抢生意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犯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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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以前的员工和老板抢生意是否犯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法律概念上讲,如果员工与原公司签订了相关的竞业限制协议,那么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如果员工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去和老板抢生意,那么就属于违约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如果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员工正常开展业务和老板竞争,通常是不违法的。市场经济鼓励公平竞争,只要员工在竞争过程中没有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比如侵犯原公司的商业秘密、虚假宣传、诋毁原公司声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若员工采用了不正当手段竞争,给原公司造成损害的,就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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