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压三天工资离职后违法吗


公司压三天工资离职后这种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 首先来理解一下工资支付的基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就是说,公司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扣着员工的工资不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也指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公司压三天工资的做法,不符合这些关于工资及时支付的规定。 不过,如果员工没有按照规定的离职流程办理离职,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情况就有所不同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这需要公司拿出切实的证据来证明员工离职给其带来了伤害以及损失的具体情况。 如果遇到公司压三天工资且离职后不给的情况,员工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公司按照规定支付工资。要是协商不成,还能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机构来判定公司是否应该支付工资以及支付的具体金额等。 相关概念: 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处罚的行政执法机构。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当事人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