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压一个月发工资可以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一直都是压一个月发工资。最近我感觉工作不太顺心,就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我要是离职的话,能不能主张让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呢?主要就是想弄清楚我有没有这个权利,要是可以主张的话,具体该怎么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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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压一个月发工资,在一定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首先来解释一些法律概念。劳动报酬,简单说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工资,它是用人单位依据规定或合同约定,根据劳动者各方面情况,以货币形式给劳动者的钱。“未及时”指的是没在工资发放日支付;“未足额”就是少给了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就是说,如果公司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也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公司没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就是违反合同,侵犯了劳动者权益。按照规定,劳动者有权随时告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补偿。 不过在实践中,如果公司和员工明确约定了本月工资隔月发,且一直都是这样正常发放,没有出现拖延等异常情况,可能较难认定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但要是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超出正常间隔时间发工资,比如原本约定隔月发,却又额外延迟很久,那就很可能符合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条件。 相关概念: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根据劳动者劳动岗位、技能及工作数量、质量,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未及时:未在工资发放日支付。 未足额:少支付了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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