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以挣得钱少为由不给员工发工资合法吗?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最近老板跟我说公司挣得钱少,这个月没法给我们发工资了。我就靠这点工资生活呢,不知道老板这么做合不合法,我该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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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以挣得钱少为由不给员工发工资是不合法的行为。工资是员工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意味着,只要员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了正常的劳动,老板就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工资。这里的“无故拖欠”指的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而老板所说的挣得钱少,并不属于法律认可的可以拖欠工资的正当理由。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如果遇到老板以挣得钱少为由不发工资的情况,员工可以先与老板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老板限期支付工资。如果老板逾期仍不支付,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此外,员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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