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发工资,员工可以直接离职吗?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老板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生活都快维持不下去了。我想直接离职,又担心这样做会有法律风险,不知道我能不能直接走,会不会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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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发工资,员工通常是可以直接离职的。下面从法律依据和具体分析两方面为您详细解答。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这就表明,当老板不发工资,也就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从具体分析来讲,工资是员工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回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是老板的法定义务。如果老板违反了这个义务,员工的合法权益就受到了侵害。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直接离职是在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并且,依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员工不仅可以直接离职,还能要求老板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员工最好保留好老板不发工资的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聊天记录、考勤记录等。这样在需要维权时,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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