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三个月工资可以直接离职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老板已经三个月没发工资了,生活上已经受到很大影响,现在我想换份工作。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直接离职啊?要是直接走了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工资还能不能拿到手,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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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三个月工资,是可以直接离职的。 在法律里,有个概念叫“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简单来说,就是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给员工发工资。老板拖欠你三个月工资,就属于这种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你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雇主。 另外,你不但可以直接离职,还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遇到类似不公情况时的权益。 要是离职后用人单位不给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指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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