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扣工资是否合法?
我在一家教育机构工作,最近工资被莫名扣了一部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教育机构这样扣工资到底合不合法呀?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就想弄明白自己的权益有没有受到侵害,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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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教育机构没有合法原因擅自扣工资是不合法的。所谓工资,就是劳动者通过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就给教育机构等用人单位划了一条红线,不能随意去扣员工工资。 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教育机构扣工资可能是合法的。比如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例如员工因疏忽给机构造成财物损失等情况,就可能面临合理的工资扣除。 如果劳动者认为教育机构扣工资不合理、不合法,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先与教育机构进行沟通协商,了解扣工资的原因。要是协商不成,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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