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被要求签放弃交社保协议,单位还不交社保,这合法吗?
我是一名派遣工,单位不给我交社保,还让我签放弃交社保的协议。我心里不踏实,不知道这合不合法。我担心签了之后自己权益受损,不签又怕工作受影响。我想知道单位这么做对不对,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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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种要求派遣工签放弃交社保协议且实际不交社保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不能通过任何方式逃避这个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就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参加社保并缴费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不能通过双方约定而免除的。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所以,即使派遣工签订了所谓的放弃交社保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因为它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派遣工遇到这种情况,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补缴社保。若用人单位拒绝,派遣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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